一起由未成年人不当行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近日在沪审结。
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吴某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某门店包间用餐期间,实施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传播视频的不当行为。
该视频经网络扩散后,造成涉事餐饮品牌重大商誉损害,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反响。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考量了三方面因素:一是侵权行为的主观恶意性。
两名当事人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行为违法性及传播后果具有明确认知;二是损害后果的严重性。
事件导致涉事门店被迫销毁全部餐具、停业消毒,并对4109单消费者实施"退一赔十"补救措施;三是负面影响的持续性。
监测数据显示,事件曝光后涉事品牌网络舆情持续恶化,直接造成经营损失。
法院判决书指出,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管教责任是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指定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并由监护人赔偿经济损失220万元,其中包含餐具损耗费13万元、经营损失200万元及维权费用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特别明确"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体现了"教育与惩戒并重"的司法理念。
餐饮行业专家分析,此案判决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一方面明确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的连带责任边界;另一方面确立了商誉损害的量化赔偿标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近三年餐饮行业类似侵权事件年均增长17%,但多数企业因举证困难放弃维权。
本案中,海底捞通过完整保存监控录像、消费记录、消毒凭证等关键证据,为同类案件提供了维权范本。
公共就餐环境承载的是千家万户的安全感与城市文明的基本面。
个体一时失范,可能因网络传播而放大为对行业、对社会信任的长期伤害。
以法律划清底线、以教育补齐短板、以治理堵住漏洞,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也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真正负责。
唯有共同维护规则与秩序,才能让“放心消费”成为稳定预期,让文明成为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