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搞活动要请人唱歌,也得小心点

在那个有着众多流行歌曲的日子里,企业搞活动要请人唱歌,也得小心点。2023年8月,一家位于合肥的企业在年会现场表演了一首热门歌曲,结果被告上法庭。这场官司闹得挺大,最后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给出了判决,说他们没有合法授权就用了别人的歌。这家企业在搞年会的时候,还特意找了七家网络媒体平台一起直播。数据显示,直播期间累计有四百多万人点击观看。大家都在想,难道这就不算侵权了吗?法院可不这么看。 那家文化公司把主办年会的企业还有那个现场唱歌的歌手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赔偿1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3.5万元的维权费用。其实这家企业一开始也没打算收钱,也没给那个歌手付工资。可问题是他们在搞活动的时候搞了大规模的网络直播,这就让事情变得不一样了。法院仔细分析后认为,这种表演已经超出了个人学习或者免费欣赏的范畴。因为它通过网络让那么多人看到了,这其实是在帮企业做宣传。 所以法院最终判定这是侵权行为。既然认定侵权了,那就要赔钱。法院综合考虑了很多因素,比如歌曲的名气、传播的范围还有维权花的钱。最后决定让企业和歌手共同赔偿4万元给文化公司。这个数字其实不算太高也不算太低,既保护了原创者的权益,也没有让侵权者太为难。 这个案例告诉大家一个道理:以后不管是在企业内部搞什么活动,只要是用了别人的作品,特别是通过网络直播这种方式传播出去的话,最好先去问一下人家同意不同意。别想着不用花钱就可以随便用人家的东西,这可是违法的。只有大家都尊重知识产权了,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