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深夜,福州仓山一小区地下车库,车主林某凯发现自己的私人车位被陌生轿车占据,尽管多次拨打电话给车主陈某根都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林某凯叫来了叉车司机龚某强,仅仅用了几分钟,便把陈某根的轿车抬上了叉车,沿坡道驶出去,直接扔进了流花溪。目击者表示:“那辆车瞬间就没了,只听见‘噗通’一声。”11月20日清晨,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报称:林某凯和龚某强已分别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事件迅速登上了热搜。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林某凯干得漂亮,有人则认为他会因此坐牢。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康国俊律师表示,虽然林某凯的车位是合法购买的,但他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龚某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仍然放任结果发生,也可能构成犯罪。据康国俊律师介绍,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如果陈某根事先没有得到林某凯的同意占用车位,那就是侵权行为。 福州仓山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两辆车都有固定车位,但是关于此次事件的具体细节并不清楚。物业只能劝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这次事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面对占位者应该如何维权?对于旁观者来说视频上传瞬间可能成为共犯证据;对于物业来说加强巡查、完善车位锁定系统才是硬道理;对于法律来说私力救济的边界一旦越过就会变成刑期。 下次再遇到类似问题,不妨先拨110报警让警察叔叔来处理吧!毕竟真正的权利保护在于法律与耐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