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境外公司不准在海外发行虚拟货币

2月6日这天,中国人民银行拉来了一帮兄弟,凑成了八部门的队伍,把话说得清清楚楚:以后不论哪家境内的公司,哪怕是你在海外的子公司,想搞虚拟货币发行这事儿,除非得到有关部门点头同意,否则谁都不能在外面乱来。 北京商报的记者董晗萱在那时候扒到了这个消息。据央行官网披露,这八项法规是由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还有国家外汇局一起联手发的。 央行和证监会的相关负责人当时面对记者的提问时给出了两点解释。首先他们提到,现在的虚拟货币根本没法很好地满足识别客户身份、反洗钱这些基本要求,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洗钱、搞集资诈骗或者违规把钱转到国外。为了堵上这个漏洞,《通知》明确规定,境内对虚拟货币必须是严令禁止的态度,相关业务活动都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必须坚决取缔。 第二点是因为虚拟货币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搞点对点交易的,本来就打破了物理上的国界概念。这样的风险很容易跨境扩散,国际上的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这都相当警惕。为了把风险扼杀在摇篮里,《通知》特意提了个醒:未经批准,境内主体包括他们控制的境外公司都不准在海外发行虚拟货币。 最后还有一点要注意,那些专门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在市面上流通时,其实是在变相行使人民币的职能,这关系到货币主权。所以《通知》又把话说死了:不管是谁,不管是境内的单位还是个人,要是没得到允许就去境外发行这种稳定币,那绝对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