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儿童类微短剧在短视频平台持续升温,内容形态从亲子互动、校园日常延伸至“家庭博弈”“逆袭爽感”等多种类型。
与此同时,部分作品为追逐流量与话题度,逐渐偏离儿童题材应有的表达边界:有的把成人世界的权谋算计、情感纠葛直接移植到儿童故事中,将“商业谈判”“家族继承”等情节包装成“萌娃反转”;有的以夸张设定制造冲突,出现与未成年人年龄、身份不相匹配的“油腻”台词和成人化桥段。
个别极端案例甚至触碰基本伦理底线,在舆论强烈反对后迅速下架,反映出儿童题材内容治理的紧迫性与现实复杂性。
从问题表征看,当前儿童类微短剧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成人化”叙事挤压儿童生活的真实表达,把复杂社会关系与功利价值观提前灌输给未成年人;其二,“工具化”倾向明显,将儿童当作吸引流量、带货变现的符号,把镜头前的“表演”异化为家庭收益手段;其三,“娱乐化”过度,追求猎奇刺激与快速反转,忽视内容的教育意义与审美引导,导致低俗化、功利化表达在儿童题材中滋生。
乱象背后有多重原因交织。
首先,微短剧制作门槛相对较低、传播速度快,平台算法以点击、完播率、转发量为关键指标,部分创作者在“数据导向”中选择最易引发情绪波动的成人叙事模板,以“强冲突、强反转、强人设”换取短期流量。
其次,行业链条中存在培训、包装、经纪等“造星”生意,一些机构以“成名捷径”诱导家长投入高额费用,推动儿童频繁参与商业拍摄,增加过度曝光风险。
再次,部分平台在审核标准、标识分级、未成年人内容专区建设等方面仍有短板,导致“擦边”内容在推荐机制中扩散。
加之少数创作主体法治意识淡薄,将儿童题材当作规避监管的“安全壳”,以看似“可爱”“家庭向”的外衣掩盖不当价值表达。
其影响不容低估。
儿童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
若未成年人在观看或参与拍摄中长期接触成人化的权力逻辑、情感模式与功利评价体系,可能在潜移默化中形成错误认知,影响其情绪管理、人际交往与道德判断。
对家庭而言,盲目“造星”容易让家长陷入侥幸心理与攀比焦虑,不仅可能因高额费用承担经济压力,也可能让孩子背负不应有的表演负担与外界评价压力,影响学习生活与身心健康。
对行业而言,一旦儿童题材内容滑向低俗猎奇,不仅损害网络视听生态,也会压缩优质儿童内容的生存空间,削弱微短剧本可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在此背景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具有明确的纠偏指向与落地意义。
提示强调,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等设定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极端儿童形象,不得宣扬“以恶制恶”等不良观念;不得演绎“霸道总裁”等成人化剧情;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不得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观念。
相关要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制度形成衔接,既把原则性规定转化为更可操作的创作与审核标准,也为平台治理、行业自律提供了更明确的尺度。
治理儿童类微短剧,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对内容生产端而言,创作者应回到儿童题材本源,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把镜头对准真实成长、亲子沟通、校园生活与社会关怀,减少对成人模板的简单套用;制作方应完善未成年人参与拍摄的保护机制,包括拍摄时长、劳动强度、心理辅导、隐私保护等,做到规范用工与合规制作。
对平台而言,应在算法推荐、内容审核、账号管理、投诉处置等环节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儿童类内容的标识管理和分级提示机制,提升对成人化剧情、商业炒作的识别能力与处置效率。
对监管与行业组织而言,可进一步推动标准化细则、黑名单制度与信用评价,形成“内容导向—制作规范—传播秩序”的闭环治理。
对家长与社会而言,也应强化监护责任与媒介素养教育,理性看待“网红”“童星”概念,避免将短期流量等同于孩子的长期发展。
展望未来,儿童类微短剧并非不能“好看”,关键在于价值导向与表达方式的重塑。
随着管理提示落地、平台责任强化、行业生态优化,儿童题材有望从“流量竞赛”回归“内容竞争”,更多以温暖、真实、健康的故事提供陪伴与启迪。
与此同时,优质作品也需要制度支持与市场培育,通过精品化创作、原创IP孵化和公共文化资源联动,形成可持续的儿童内容供给体系,让微短剧成为传播正向价值、丰富未成年人精神生活的有效载体。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网络视听内容作为当代未成年人获取信息、娱乐休闲的重要渠道,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规范儿童类微短剧创作,既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举措。
唯有坚守价值底线,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才能真正创作出寓教于乐、有益身心的优质作品,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视听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