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针对儿童类微短剧的管理提示,对当前这个领域存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明确指导;这一举措反映出随着微短剧市场快速扩张,儿童对应的内容创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从市场现状看,儿童类微短剧已成为微短剧领域的热门赛道。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其内在的市场逻辑。相比传统影视制作,微短剧特点是制作周期短、投入相对灵活,儿童参与表演的门槛也显著降低,这些因素共同吸引了大量制作机构和投资方进入这一领域。然而,正是这种"短平快"的发展模式,在行业规范尚不完善的背景下,也催生了诸多新的问题。 问题的具体表现令人担忧。一些儿童微短剧虽然以"萌娃"为主角,但剧情设置却明显成人化。"霸道总裁""重生复仇""穿越成反派幼崽"等原本属于成人题材的套路被直接套用在儿童角色身上,制作方为了制造戏剧冲突,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不符合儿童本性的人物形象。这种创作方式的危害是多维度的。一上,它可能扭曲儿童的真实性格发展,让年幼的参演者过早接触和模仿成人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另一方面,这类内容向广大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传递了错误的价值观念,模糊了童年与成年的自然边界,可能对青少年的世界观形成产生不良影响。 与内容成人化相伴随的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据了解,部分儿童微短剧的拍摄安排强度较高,参演的儿童演员需要熬夜连轴转,有些甚至被要求完成意义在于一定危险性的动作。这些做法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和合法权益保障形成了直接冲突,违背了对儿童的基本保护原则。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管理提示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等不适宜剧情。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直指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遏制儿童微短剧的异化倾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制作机构和播出平台应当自觉将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嵌入项目评估、拍摄制作、内容审核的全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保护要求。播出平台需要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端正被流量指挥棒扭曲的创作导向,对违规内容及时采取限流、下架等处置措施,用制度约束不当行为。行业协会应当牵头细化管理指南,对儿童演员的工作时长、工作强度、参与内容等作出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明确规定,为行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同时,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也应当保持清醒认识,审慎评估孩子参与拍摄的潜在风险,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孩子的身心健康。 从更深层看,规范儿童微短剧的创作,本质上是回归儿童本位,拒绝用成人逻辑"催熟"童年。儿童不应成为成人娱乐工业和流量博弈中的"道具",而应该被尊重为独立的、需要保护的个体。
守护童年是内容治理的底线,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儿童类微短剧的核心在于理解、尊重和服务儿童。只有及时纠正成人化倾向,完善规则,才能让作品回归真实的成长与纯真,使数字时代的内容更有温度与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