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严查公考培训乱象 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与焦虑营销

近期,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广告发布乱象有所抬头的现象,主动出击、精准施策,组织开展了公考培训机构广告专项监测与重点检查行动。此举措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反映了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中的积极担当。 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突出。州市场监管局经过深入研判,将整治重点锁定在四大类突出问题上。首先是查处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过""包过"等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这类承诺实际上是对考试结果的虚假担保,严重误导消费者。其次是打击虚假宣称"官方合作""命题专家授课""内部指标""特殊渠道"等欺骗性内容的广告,此类宣传通过冒充权威身份来增强欺骗性。第三是整治违规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教育部门或所谓"成功上岸学员"名义作推荐、证明的广告,这种做法属于虚假代言和不当背书。第四是提醒告诫培训机构不得使用"逆势扩招""大幅扩招"等语言诱导、误导考生,这类表述往往制造考试焦虑、夸大招考规模。 监管手段创新,覆盖面全面。为确保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州市场监管局采取了"线上巡查+线下核查"的双轮驱动模式。在线上监测上,依托技术手段对辖区内公考培训机构的自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短视频平台账号及直播营销活动等进行常态化扫描,重点关注招生简章、课程介绍、成功案例、宣传海报等各类信息。线下检查上,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西双版纳航帆教育""新途径教育""中志教育""华图教育"等主要公考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验宣传册页、广告、宣传记录以及涉及的合同协议等材料。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幅提升了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执法与指导并重,责任压实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州市场监管局遵循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同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执法人员现场向培训机构负责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关于教育、培训广告的特别规定,明确告知广告发布的法律"红线"和合规要求。通过这种方式,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建立健全内部广告管理制度,从源头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有效压实了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 背景分析表明,公考培训市场的广告乱象与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密切相关。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考生和家长对培训效果的期待较高,一些不规范的培训机构正是利用这一心理,通过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来吸引生源。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州市场监管局的专项整治行动,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有力回应。

公考培训需求旺盛不能成为虚假宣传的理由。治理误导性广告既保护考生权益,也维护市场秩序。只有坚持真实宣传、依法经营——才能推动培训市场健康发展——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备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