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们听说了没?有个网友最近在红网《问法湖南》吐槽,说她在物业公司上班,每个月都被扣了700元,老板说是因为物业费收不上来、水电费用太多……这不就是变相逼员工离职吗?这种事儿还真不是个例。有些单位老把经营风险和管理成本往员工身上推,找各种借口扣工资,这可太让人不爽了!要是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咱们还是得听专业人士的。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安金龙律师就说了,物业费和水电这些明明是公司的经营指标和管理问题,风险当然得公司自己扛,不能把锅甩给员工去扣工资。他还强调,这样做根本于法无据,妥妥的违法克扣。 拿到工资单的时候咱们可别随便签名啊,要是看到工资少了,得在单子上写下“本人拒绝对工资的非法克扣”这些话表示抗议。遇到这种情况先别慌,最好还是先跟公司好好商量一下,让他们把扣掉的钱补给你。要是公司死活不肯理你或者态度很恶劣,那就拿着证据材料去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吧。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他们限期把钱给补上。 要是劳动监察也没处理好,或者你实在不想干了想离职,那就在法定时效内(通常是从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算起的一年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候不仅能要回被克扣的钱,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主张赔偿金,金额是应付金额的50%到100%。 另外要是因为公司不给钱导致你提出辞职的话,你还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计算标准也很简单: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 2月9日那天,红网时刻新闻的记者贺露燕和吴思静也都专门报道了这件事呢!大家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