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更紧张了,医院的责任认定不太服气,谈赔偿的事儿也谈不拢

2025年4月,宋女士60岁那年,因为肚子痛去南通一院看消化内科,后来觉得心跳不对劲,又转到心血管内科去治。到了4月29日那天,她做了个心脏电生理检查,还做了射频消融术。结果呢,手术中途突然呼吸心跳停了,医生虽然拼命救了还是没救回来。 这事儿一出,江苏省和南通市两级的鉴定机构都去查了,最后定了是一级甲等的医疗事故,医院得负主要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术前医生没把手术可能有啥危险全说给宋女士和家属听,让他们心里没底;还有手术的时候医生也没特别小心谨慎。 从消化内科转到心血管内科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把宋女士的身体情况看清楚,手术到底有多急,这些也是大家挺疑惑的地方。不光是这一家医院有问题,好多别的地方也容易出这种事,说明咱们的医疗安全体系还得再好好建建。 家属对医院的责任认定不太服气,谈赔偿的事儿也谈不拢。他们要的钱比法律规定的标准还高,这一来二去的沟通也没把事情解决掉,反而让医患关系更紧张了。 现在南通一院已经公开道过歉了,答应承担责任,还会一直跟家属商量着把事儿依法办完。长远看啊,医院得在三个方面改改:一是要把告诉病人风险的规矩死死地落实下去;二是把手术怎么干、出了意外咋处理这些规矩都立好;三是得建一个专门调解纠纷的平台。 除了医院自己改之外,政府部门也得盯着鉴定机构的工作不能马虎。这种事虽然是个别的情况,但也能看出咱们医疗体系里在沟通和流程上还有好多毛病。随着医疗技术越来越难搞,危险也越来越多了。 以后啊得把责任保险这些东西弄起来;还得让大家打官司更容易一些;公众监督也得跟上。只有把制度搞得严密一点、操作规范一点、跟病人沟通的时候再多带点人文关怀,才能真的把安全防线筑牢。 这就是个大的教训嘛。面对这种悲剧呀,大家多反思一下、多改进一下才是最实在的。这既是告慰逝者也是对活着的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