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杜洁律师,谈到了一件婚姻家庭纠纷案子。这事给咱大伙提了个醒,履行判决也得小心别惹上侵权风险。 有个女子以前在网上发视频,把丈夫的隐私全都抖搂出来了。法院判她得在社交媒体上给丈夫道歉。她虽然发了视频履行判决,可在道歉内容里居然还写了老公的名字、工作单位这些个人信息,搞得大家都在议论纷纷。 杜洁律师觉得,法院让她公开道歉,主要是想把之前的负面影响给消除掉。她在履行判决的时候,得紧紧围绕这个目的来做。要是道歉的时候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或者还去指责、贬低人家,那这就不是履行判决了,反倒是一种新的侵权行为。 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大家都有隐私权和名誉权。隐私权是不想让人知道的私密事,像名字、工作单位这种能让人认出来的信息都在里头;名誉权就是让人的社会评价不受恶意损害。这个案子里女子的做法就很容易侵犯男方的这两种权利。 法律上对这类“道歉判决”的执行是有要求的。如果执行内容跑题了,或者弄出了新的违法行为,法院有权让行为人改过来。也就是说,哪怕是为了履行判决,也得有个度——只能修复受损的关系,不能再弄出新的伤害。 现在网络时代大家都喜欢在网上说话,可这也让个人纠纷越来越公开化。怎么在保护隐私和言论自由之间找平衡,还得靠法律来细细说清。咱们在看这个事儿的时候,也得理性点:既得维护法律文书的权威,也得防着有人借着“履行判决”的名义搞过度公开。 虽然这只是个案子,不过教训很深刻:在法律框架里办事得把握好分寸,不能拿侵害别人的权利当代价。司法机关在做那种要公开执行的判决时,得把履行的方式和边界说得更清楚点;大伙儿平时也得多学学法、懂法,在处理个人纠纷的时候守好底线。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自己的权益又保护别人的权益,推动社会法治意识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