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显著,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显示环境质量改善态势持续向好。
从"十四五"期间的整体成效看,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优良天数比例创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重污染天数减少25%;全国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
这些成绩的取得,反映了我国坚定不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成效。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5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
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持平。
这表明全国整体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呈现不同特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降幅最为明显,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这一成果来自于该地区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行业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控制。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体现了该地区环保工作的稳步推进。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5%,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显示出该地区大气质量改善的加速态势。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改善成效同样显著。
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持平。
这表明我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劣质水体得到有效控制。
七大流域水质改善成效突出。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3.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这些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水资源和生态廊道,其水质改善对保障国家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湖库水质也呈现向好趋势。
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个数占比7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这反映出我国湖库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重点湖库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生态环保成效的取得,源于我国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的科学态度。
通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大举措,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面源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的工作,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治理体系。
同时,加强生态环保督察执法,严格环境标准,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也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展望未来,生态环保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2026年,生态环境部将统筹推进"十五五"美丽中国建设,在七个方面着力推进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巩固已有成果;二是着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深入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强化环保约束力;四是扎实推进科技支撑与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环保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五是切实守护美丽中国建设安全根基,防范环保风险;六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制度机制。
这些举措将为"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从"蓝天保卫战"到"碧水攻坚战",中国用实实在在的数据证明了生态环境治理的决心与成效。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改善的环境质量不仅提升了民生福祉,更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未来需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让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