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一站式”矛盾化解模式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搞出了个新鲜玩法,叫“双轨制”法律服务和一站式调解,把基层社会治理这块儿搞得更溜了。基层可是社会治理的大底盘啊,兴和县这两年可没少琢磨新路数,专门把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当成主心骨,想了个法子把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都揉在一块儿,变成个“一站式”服务的台子。中心通过动脑子革新机制、把资源捏合到一块,特别是整出了体制内外联动的法律服务体系,给大量矛盾纠纷一个高效又专业的解决地儿,成了守护地方安稳、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大靠山。 前些天刚了结了一件烦心事:小区供暖改道施工防护没做好,结果有人摔进去了受伤了,当事人张某家那是真的急得不行。事情报到了综治中心那边,立马就启动了多元调解那一套程序,“一站式”的代办员、专门的调解员还有轮值的律师一块儿上手处理。律师照着《民法典》的施工安全责任条款,把责任方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后果讲得明明白白,这就给调解铺了条坚实的法理路。经过好几轮面对面的沟通协调,双方终于点头同意了赔偿方案,责任方一下子掏出了30万元赔偿金,当场就把钱给结了。这事儿办得这么利索,其实全靠综治中心那套“双轨制”法律服务平台撑着腰。 这所谓的“双轨制”,说白了就是中心不光靠着司法局、法学会这种体制内的正规军,还把全县那3家律师事务所的15名律师给请进来了,凑成了一个里应外合、优势互补的法律服务团队。中心里头设了律师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专家调解室这些专门的办事机构,建立起了“轮流坐班”再加上预约服务的机制。这就意味着老百姓来了这儿不只是能找行政调解员或者人民调解员说说理,还能顺带着找个专业律师咨询咨询、帮帮忙甚至是带带路。律师全程盯着复杂的纠纷怎么分析、法律怎么讲清楚、调解方案咋定下来,这样既保证了调解的合法性也保证了结果的公正公平,把单纯靠行政或者民间调解那种法律知识不够的短板给补上了。 除了法律这块儿的硬功夫往里搭以外,综治中心那套规矩严、体系全的建设也是让它转得飞快的另一个重要支柱。中心在规划功能区域的时候那是科学得很,实行“统一受理、分类转办、限时办结、全程督办”这种闭环的干活流程,真正做到了老百姓反映问题“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趟地”。在人手配置上采取的是“核心部门常驻、关联部门随叫随到”的联动办法,还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还有干部、老党员这些社会能人都请了进来,搭成了一支五百多人的调解员队伍。其中专业的调解员占了快四成。这就形成了“专业的人领着干、社会的人跟着学”的调解格局。 在机制上中心管得可严了:严格落实谁接到谁负责的原则;每一个诉求都得有明确的回音。通过深化部门联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三调”捏在一起;再把县乡村三级调解的网格给打通起来。遇到事儿就看难不难:简单的当场就办;复杂的大家凑一块儿商量;要是碰到疑难或者涉及到法律诉讼的纠纷就依法导入相应的程序去解决。这种像筛子一样把矛盾过滤分层处理的办法,最大程度地把事情处理在早一点、规模还小的时候、就在基层就给平了下来。 截至目前兴和县已经建了189个覆盖各种领域的调解组织了;综治中心受理和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也是一大堆;调解成功率很高;群众的满意程度那是蹭蹭往上涨。兴和县的做法说明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光有物理空间的整合还不够;机制、资源和力量得深度融合才行;它用综治中心当平台;用“双轨制”法律服务当动力;用规范的流程和多元化的队伍当保障的这种“一站式”矛盾化解模式不仅让人民群众盼着的公平正义和高效服务有了着落;也给咱们破解基层治理那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提供了一个能照着学的样板。这种模式强化了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保护作用;让治理更系统更精准也更有效;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好办法。 以后要是能一直把这个机制优化得更好、覆盖面扩大得更宽、影响力搞得更大;那对夯实社会稳定的根基、促进社会长期和谐来说肯定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