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规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进程 分三阶段实施道路测试管理

问题:随着自动驾驶相关技术加速迭代,企业开展道路测试、示范运行的需求持续增长,测试规模扩大、参与主体增多、运行场景更复杂,对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经营秩序、数据与车辆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

现实中,部分地区在测试道路确定、跨区域测试衔接、载人载货边界、事故责任处置等方面规则不一,容易出现监管空档与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影响产业发展节奏,也增加公共安全风险。

原因:一方面,智能网联汽车涉及汽车制造、软件算法、通信网络、道路交通管理与运输经营等多个领域,天然具有跨部门、跨行业属性,传统单一部门监管难以覆盖全链条风险。

另一方面,测试活动从封闭场地走向开放道路,逐步从“验证功能”转向“服务运营”,监管对象由车辆本身扩展到企业组织能力、人员配置、运行管理体系,必须以制度明确“谁能测、怎么测、测到什么程度能载人载货、何时可以收费”,才能在创新与安全之间建立可执行的平衡。

影响:此次办法以省级层面统筹规则,对产业发展与公共治理具有双重意义。

其一,职责分工更清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推进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公安交管部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相关管理。

通过分工协同与定期协调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应急形成闭环,减少企业多头跑、重复报。

其二,准入门槛更明确。

办法对申报主体、安全员、车辆等提出基本条件要求,强调安全能力与管理能力是上路测试的前置条件,有利于把风险挡在道路之外。

其三,测试活动分阶段推进。

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三个阶段串联起来,并设置“累计不少于240小时或不少于1000公里”等量化指标,明确从功能验证到载人载物再到收费运营的递进路径,既避免“一步到位”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为企业提供可预期、可规划的技术路线与商业路径。

对策:围绕“安全可控、稳步放开、规范有序”的目标,办法在关键环节作出制度安排。

首先,测试道路管理更注重统筹与备案。

市内测试道路经市级相关部门确认后报省级备案,跨市测试道路由省级相关部门确认,强化跨区域衔接,减少企业在不同城市间测试的制度摩擦。

其次,对载人载物和收费边界作出分层规定。

车辆完成规定时长或里程的道路测试后,方可申请在测试道路开展载人载物的示范应用;进一步达到示范应用门槛且示范运营主体具备更高的累计里程要求后,才可申请开展市场化收费行为,并限定在测试道路或特定场景作业中实施,有助于将商业化探索锁定在可控范围。

再次,过程监管与责任处置更具操作性。

办法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提出过程管理要求,明确主体与车辆应遵守的规定、违规处罚,以及发生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时的处理原则和要求,为执法与保险理赔、责任认定提供制度依据,也促使企业建立更完备的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前景:从产业趋势看,智能网联汽车正进入从技术验证走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期。

山东以制造业基础较为完备、交通运输需求多元、港口物流和城市群场景丰富等优势,为测试示范提供了较好的应用土壤。

随着省级办法落地实施,预计将加速形成“测试—示范—运营”递进式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技术在真实道路中验证迭代,带动整车、零部件、车载软件与车路协同设施协同发展。

同时,制度明确也将促进地方在道路资源配置、监管能力建设、数据合规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快补齐短板,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经验。

下一步,随着应用场景从园区、港口、矿区等封闭或半封闭区域向城市复杂道路拓展,监管的精细化水平、事故应急联动能力以及社会公众对新技术的接受度,将成为决定商业化进程的重要变量。

以规则先行、稳步放开为导向,既能守住安全底线,也有望在更大范围内释放产业创新活力。

智能网联汽车代表了未来出行的发展方向,也是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山东省此举既体现了对新兴产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也展现了在发展与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的智慧。

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制度框架,既能为产业创新留足空间,也能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这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山东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全国自动驾驶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出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