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2025年群众安全感达98.23%创历史新高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全国2848个县级综治中心已全部建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枢纽。这些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073万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专项治理中,全国排查矛盾纠纷894.6万件,通过主动出击、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国群众安全感达到98.23%,连续6年保持在98%以上,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形势的认可。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重要突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9.8%和2.2%,首次实现"双下降"。此成果来自于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以及司法机关、教育部门、社会组织等多上的协同努力,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打击犯罪工作成果显著。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中,我国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进行了毁灭性打击,5.7万名犯罪分子被移交回国,赌诈犯罪集团头目陈志被押解回国,有力遏制了跨境犯罪活动。毒品犯罪打击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国吸毒人员较2020年底下降63%,充分反映了我国禁毒工作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1654万件,仲裁收案同比增长25%,行政复议收案同比增长31.4%,其中90%以上未再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信访总量在2024年下降29.1%基础上又同比下降1.7%,反映出社会矛盾得到更加有效的化解。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每年办理各类业务4000多万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人民法院改革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将立案模式从"先调后立"改为"先立后调",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民事一审收案同比增长35.3%,立案满意度上升14.7个百分点,充分说明司法改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98.23%的群众安全感既是治安状况的"晴雨表",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综合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靠的是一整套制度安排与长期的实践积累。面向未来,唯有在高效治理与依法治理、严厉打击与源头预防、公共安全与权利保障之间把握好平衡,才能在不断变化的风险环境中筑牢长治久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