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几起物业服务的典型案例,给大伙提个醒。说到高新区,大连市金宇房屋管理有限公司把自动收费系统用上了,但因为一些业主没交停车费,导致车辆进出都困难。这事儿违反了《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高新区住建局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让他们赶紧整改,还给他们扣了分。另外,高新区七贤岭街道、汇贤社区也召开了会议,大连龙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为没有按规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所以挨了批。庄河市那边有大连泰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大连帝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他们两个小区竟然擅自把物业经营用房出租了,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还没把租金放进公共收益账户里。庄河市住建局对此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旅顺口区有一家大连旅顺口开泰置业有限公司,他们在建小区的时候没有按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这个问题违反了《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旅顺口区住建局要求他们限期整改。还有大连世茂龙河发展有限公司也被盯上了,他们推进首次业主大会组建期间没按要求提交材料,影响了进度。旅顺口区住建局也给他们下了通知让他们配合街道办事处置办好材料。 普兰店区那边也有个事儿,卓越嘉源(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了催缴物业费竟然给电梯安装了梯控系统。区住建部门和街道多次提醒都没见效。这个行为违反了《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普兰店区住建局直接把这家公司的信用评分给扣了5分。 除了这些之外,大连市还有一些其他案例涉及到不同地区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大连泰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大连帝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庄河市两个小区违规出租经营用房侵害了业主权益。他们被庄河市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这个通报出来以后大家可以多留意一下自己身边的物业有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应该依法依规办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