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立法计划的“新看点”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里露了个脸,其中修订企业破产法是重头大戏。新京报记者裴剑飞把镜头对准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他在这事儿上有个很实在的建议:把“商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到企业破产法里头去。田轩觉得,现在要是有了这个制度,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就能得到合法的债务豁免和退出通道,不再因为市场风险栽跟头就没处说理去。他说现在法律对商自然人(比如个体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专门的规定太少了,好多创业失败者想走都没路可走,还得背着无限连带责任过日子。田轩建议这次修法专门给这部分人加一章或几条条款,把针对他们的破产程序搭起来。 这制度的核心就是搞个合理的免责机制。他特别提到要分清商自然人和普通借钱花的人有啥不同,前者要是因为不可抗力、行业周期或者市场风险这些非恶意的原因搞垮了生意,经过法定审查程序就该免掉债务。这也能帮着把那些老老实实做生意却倒霉的人和恶意逃债的人分开来看待。田轩还说咱们地方上已经有不少尝试了,像深圳市从2021年开始实施的个人破产条例就是个好例子,给国家立法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保证这个办法真能落地见效,他还建议赶紧把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和财产登记制度给建起来,把各部门的数据都整合到一起让信息透明化。 另外还得弄个个人破产辅导和信用修复机制来给创业者指路、帮他们重建信用。不过他也提到了一个难题: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定的那个《贷款通则》对银行豁免贷款卡得太严了,这就把在破产程序中减免个人债务的路给堵死了。所以他建议改改金融规则,把银行这些债权人在破产案子里的权利义务明确出来,好让他们放心借钱出去。 其实现在的企业破产法主要管企业法人这摊子事,压根没考虑自然人或者商自然人这方面的问题。最近几年大家呼声越来越高都在喊着要搞个人破产制度尤其是商自然人破产制度。创业者本来就是喜欢冒险去搞技术和模式创新的主力军,很多成功的企业家都是连续创业者来的。田轩觉得要是连创业失败的人都没有个有限责任保护做后盾了,那肯定会大大打击大家的积极性和热情。所以完善包括商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内的法律短板才是构建那种鼓励大家敢闯敢试、宽容失败市场环境的关键所在。 北京大学的张树婧负责这次报道的编辑工作,王心帮忙做校对把关。这次采访也算是给大家做了个小科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