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已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历史形成的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存量空间利用效率低、规划审批程序复杂等问题,成为制约城市更新行动的突出瓶颈。
针对这些问题,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深入调研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印发《通知》,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政策。
首先,在规划层面,允许地方政府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优化,并简化修改程序,确保规划既符合法定要求,又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
例如,北京、上海等地已探索产业混合用地模式,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其次,新政明确对社区微更新项目实行豁免规划许可的政策,只要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且符合公共利益,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可直接实施,大幅提升审批效率。
重庆、南京等地的豁免清单实践表明,这一举措能有效加快城市更新项目的落地。
此外,针对存量土地和房产资源的利用,《通知》设置了最长5年的过渡期政策。
过渡期内,符合国家支持产业方向的用地可暂不改变用途,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并新增租赁方式以降低企业成本。
苏州等地的试点经验证明,过渡期政策能有效盘活闲置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对于历史遗留的无合法用地手续问题,新政强调在保障无过错方权益的前提下,结合国土调查结果分类处置,既尊重历史成因,又确保土地管理政策的连续性。
这一举措有望解决长期困扰地方政府的“老大难”问题,为城市更新扫清障碍。
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而是对存量空间的再组织、对公共利益的再校准、对城市治理能力的再检验。
以更灵活但更有边界的规划制度、更清晰可操作的清单管理、更可承受的用地成本安排,以及对历史遗留问题更审慎的分类处置,既有助于稳定预期、凝聚共识,也为城市在存量时代实现内涵式发展打开空间。
关键在执行:把规则落细、把责任压实、把民生放在中心位置,方能让更新真正成为提升城市韧性与活力的长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