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救人闯红灯担全责”事件超越了普通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成了观察社会善行激励和法律执行弹性的典型例子!

杭州网约车司机蔡师傅因为救人闯红灯,导致了事故,这次事件让大家都开始关注怎么给好心人撑腰。前阵子浙江省杭州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为紧急救人引发的责任认定问题,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事情的核心是说,公民在交警带领下救人时要是出事了,法律责任和道德评价该怎么摆平,现行制度能不能给这些好心的人多些保障。据了解,这次事情发生在三个多月前。蔡师傅拉着三名乘客,其中一个手指头断了流了很多血。车开了一公里后,遇到了执勤交警。乘客立马请求帮忙,交警看了看伤势后,打电话沟通后就示意蔡师傅跟着他开。但是在通过一个路口时,和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撞上了。 刚开始交警中队判定蔡师傅闯红灯承担全部责任。他们也提出可以给蔡师傅申报见义勇为称号还有一些补偿。不过蔡师傅因为事故损失四十多天没法跑生意还有保费上涨这些实际损失,没有接受这个处理结果。后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核后认为原认定“事实不清”,要求重新调查。 可最新结果还是维持了蔡师傅全责的结论。蔡师傅很委屈、很困惑。法律上看,信号灯是保障安全的规矩。法律明确说车辆行人得按信号通行。路口监控和认定书都显示蔡师傅闯了红灯,而且事故就是因为这个引发的。所以交警部门根据证据和法规作出的责任认定是有道理的。 不过这次情况特殊是动机不一样啊!司机不是为了自己方便或者犯错才闯红灯的!是因为在交警主动带领下为了抢救伤员才这么做的!交警带领其实就是公权力调整了常规规则!这种调整虽然没书面许可,但现场就是一种指引啊!要是老百姓因为信任公权力代表而行动结果却卷入法律风险怎么办? 舆论分歧挺大:有人觉得规矩就得守死不能动;另一些人觉得制度落后没把好心人的利益保护好;这次事件把隐藏问题摆到了明面上来:要是公权力引导救人出了岔子责任怎么算?引导人有没有责任?救助者权益怎么保? 交警中队提过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再给补偿这个主意,算是基层执法部门在法律和情理间找平衡的尝试。但这也说明现在机制不够完善:“见义勇为”多半是事后荣誉和一次性奖励,没法管持续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这些现实问题;“适当补偿”没有明确标准也没法让人放心。 更深层次看这个案子涉及到公信力和信任问题:公职人员现场发出指令应该是职务行为的一部分啊!如果因为这个指引让跟着的人吃亏却不用担责,可能影响大家对公权力临场判断的信任。长此以往可能没人敢配合公务、没人敢帮忙了。 杭州这次“救人闯红灯担全责”事件超越了普通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成了观察社会善行激励和法律执行弹性的典型例子。维护交通法规重要没错,但法律体系也得有温度啊!得给那些紧急关头基于正当理由信任公权力的好人撑腰提供免责或减责通道还有完善保障机制才行!这关系到能不能培育“敢为、愿为、乐为”的好风气啊! 期待这次事情能推动相关领域制度建设深入探讨!让善心既能勇敢前行也能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