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下滑了将近三成。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9日通报,“十四五”期间,各地法院总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比起上一个五年期降低了4.3%。从刑事案看,2025年新收的案件数量有2.4万件,跟2021年相比下降了32.6%,这种持续下降的态势反映出整体收案量在变少。与此同时,审结的涉环境污染防治案件达到了2.9万件,其中2025年的收案量比2021年降低了30.8%,这对实现蓝天、绿水、净土有重要帮助。人民法院还审结了31.1万件涉及资源能源的案子,这里面2025年涉及矿产的刑事和行政案件数量分别比2021年减少了26.2%和30.2%,这对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起到了支持作用。另外还有文化遗产方面,法院处理了1万起相关案子,其中2025年的数量比2021年少了28.6%,这有力地保护了文明传承。至于生态安全领域的案子共有15.7万起,这里面的2025年的新收数和2021年相比降低了33.8%,从而保障了国家安全和公众健康。在执法过程中,法院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比如跟国家林草局联合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的行为;严惩无人机“坠箭”式的狩猎活动;还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来配合“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同时法院还坚守生态安全的底线。在修复生态方面也有新举措。现在已经出台了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司法解释,已经发出了近300份禁止令来加强前端预防工作。法院坚持损害担责的原则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把修复工作延伸到判决后的阶段。主动把修复工作落实到位:优先选择原地修复和同质修复;尝试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不同的修复方式来为各类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