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系统性治理模式获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我国自然遗产保护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自然遗产既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展示人与自然关系的“活教材”。随着全球生物多样性下降、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土地利用压力加大,如何保护原真性与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科学治理、协同管理,成为世界遗产保护领域面临的共同课题。 问题:多类型遗产保护需求叠加,跨区域治理与生态修复难度上升。我国自然遗产资源禀赋突出,涵盖自然景观、地质地貌、生态过程以及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等多种类型。一上,遗产地往往处于关键生态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复杂、演化过程敏感,对外界扰动的承受力有限;另一方面,部分遗产地跨越多个行政区,生态要素连通性要求高,单一片区、单一部门的管理方式难以匹配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的需要。加之公众旅游需求增长、周边开发活动增多,对管理能力、监测体系、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自然价值突出且空间尺度大,决定了保护必须从“点状守护”走向“系统治理”。刘嘉麒指出,我国自然遗产全球遗产体系中优势在于重要补充意义,一些遗产在类型代表性、生态系统独特性和地理分布上具有填补空白的作用。例如,黄(渤)海候鸟栖息地对应全球重要迁飞通道,体现大尺度生态过程;青海可可西里展示极端环境下的生物多样性特征;澄江化石地记录生命演化的重要阶段。另外,我国系列遗产比例较高,多个片区分布广、跨度大,生态单元延绵跨越行政边界,客观上要求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的治理框架。 影响:多元价值与治理创新叠加,提升全球遗产体系的均衡性与示范性。我国19项自然遗产(含双遗产)中,多数符合两条以上世界遗产有关标准,部分遗产兼具自然与文化价值,丰富了遗产内涵,也为全球理解“自然—人文”复合系统提供了样本。更重要的是,跨省系列遗产在管理实践中形成协同保护的制度探索,回应了世界遗产跨区域保护倡议的现实需求;以自然恢复为主的修复路径,强化了对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硬工程”带来的二次扰动,提高长期治理的稳定性。从保护效果看,国际专业机构发布的相关评估中,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状况“好”和“较好”的比例持续提升,并明显高于全球与亚洲平均水平,体现出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综合成效。 对策:以系统治理为主线,完善跨区域协同机制,强化近自然修复与科技支撑。近年来,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策略从单一要素保护转向系统治理,技术路径从以工程措施为主转向以自然恢复为主,超过八成遗产地采用近自然修复手段,着力维护原真性与完整性。实践中,四川大熊猫栖息地通过建设生态廊道、开展廊道区域生态恢复,缓解栖息地破碎化并促进种群间基因交流;盐城黄海湿地修复示范、三江并流相关栖息地修复等项目获得国际关注,显示“以自然为本”的治理理念正在转化为可复制的技术路线。面向未来,仍需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深入健全跨区域协同保护的统筹机制,推动规划、监测、执法和资金使用的协同;二是提升科学监测与风险预警能力,围绕物种迁徙、栖息地连通、外来入侵、生境退化等关键问题建立长期序列数据;三是完善公众参与与社区共建机制,兼顾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形成“保护有共识、治理有合力、发展有边界”的治理格局。 前景:从“守护一处”迈向“示范一域”,为全球自然遗产保护提供更强的实践支撑。我国自然遗产保护于以制度体系统筹、以科学技术赋能、以协同治理破除边界限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校正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管理能力有望健全。可以预期,未来我国自然遗产保护将在提升生态系统韧性、维护关键物种与迁徙通道、推动跨区域一体化治理各上形成更多可检验、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球应对生物多样性下降和生态退化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坚持系统性、科学性的保护理念,融合传统文化智慧与现代生态技术,既能有效守护本土生态文明遗产,也能为全球生态保护事业贡献可行性方案;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正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转变,从单点保护向系统治理转变。这种转变不仅表明了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刻认识,更展现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责任担当。继续深化自然遗产保护实践,推进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创新,将更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