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的跨年夜,宁波市海曙区的热闹劲儿特别足,商圈广场到处是人,大家都盼着好好过节。为了给大伙儿把安全给保住,海曙公安早就开始忙活着了,啥交通管制、巡逻防控、风险排查都安排得妥妥当当,重点盯着那些人多的地方看。没想到这时候出了岔子,有两个男子在药行街的广场外围就把随身携带的烟花给点了,这多危险啊!好在执勤民警反应快,立马把这俩人给控制住了,烟花也收缴了,现场秩序没大乱。现在警方已经把他俩行政拘留了。这事儿说明个别市民太不拿公共安全当回事儿。究其原因,要么是法律意识差,没搞懂在人堆里放烟花容易惹火灾或者踩死人;要么是过节太嗨皮,脑子一热啥都不管了。 这种行为可真是害人害己,不光把警察的活儿给添乱,还可能把大伙的命根子给弄丢。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也想出了招儿:一是加强巡逻,随时准备着应对突发状况;二是多讲讲法律,拿这些反面例子来警示大家;三是严查易燃易爆物品。 以后的事儿还得靠大家伙儿一块儿来管。市民自己得守规矩配合工作,社区企业也得多做做安全教育的功课。以后城市越来越大活动越来越多,安保任务会更重。警察得借助科技手段提高预警能力,还得把安全文化这事儿给做起来。说到底,安全才是过节的基础,法律是保障。这事儿虽说没出事也是个大警钟:大家在享受节日的时候心里得装着弦,时刻守法才能让大家平平安安地过个好年。只有大家都尽责了才能守护住这份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