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这事怎么把它牢牢拴在自己名下?

买房子这事怎么把它牢牢拴在自己名下?丈母娘当时提的“每月往女儿卡里打钱”的主意很有可能行不通。时间来到2016年,当时房价低了些,你老婆买了个房,2019年的时候,她和你结了婚,婚后你们还一起还房贷。如果你们要是离了婚,这房子女婿有没有份呢?结果取决于怎么处理“赠与”和“协议”这两件事。 法律把婚前买的房子比喻成船。船体是首付加上婚前还的钱,永远归登记的那个人。水面是婚后还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让船还是一个人的,那就得给船体加个“防水涂层”,要么明确赠与,要么签订协议。 如果单纯给女儿打钱其实不一定行,转账时如果不说明只给女儿一个人,法院会觉得这是给夫妻双方的礼物。保险点的办法是在银行转账的时候备注清楚“仅赠与女方个人财产”,还要保留聊天记录和短信提醒,证明你知道并且同意这事儿。 比备注更稳当的是婚内财产协议。举个例子:“婚后父母给我的钱是赠予我个人的,不用作共同生活开销,男方也知情并同意。”协议上要有双方签字、日期和见证人。从签了那天起对内就有法律效力了,离婚时男方就没资格要分房产了。 记住三条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和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变共同财产;最高法解释说当事人可以自己商量婚后父母给的钱只给一方;最高法解释三说婚后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算只对子女赠与。 总结一下步骤:首付和登记这两项把船体稳住了;转账备注和聊天记录是给每笔钱打上时间戳;婚内协议和见证人这层“不锈钢铁皮”最后再补上去。现在房价那么高,提前规划比事后补救要划算得多。一句话、一个备注就能把房子真正归到“你”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