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这天,单依纯的深圳演唱会算是出了个大新闻。李荣浩在微博上发长文指责单依纯在台上演唱了他的代表作《李白》,这事儿一出,立马就上了热搜。大家都在议论这个音乐版权的问题。单依纯团队之前找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想拿这首歌的翻唱和改编授权,结果李荣浩那边已经客气但坚决地拒绝了。 可单依纯还是在台上完整地唱了这首歌,还加了一段“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的改编念白。李荣浩发火了,说知道被拒绝还强行唱,这简直是赤裸裸的侵权。他还连发四个问号质问单依纯:“你是拿什么立场、权利、角度还有心态唱这首歌的?”赵虎律师就这件事给了专业的解读,他说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4项,表演权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 如果没经过许可就在商业场合公开表演别人的作品,那就是侵权行为。这种商业演唱会就是为了赚钱的,肯定要付法律责任。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刘研律师也说了,不管是改编还是演唱都必须经过词曲作者的同意才行。 单依纯后来也回了一下,说正在了解情况,会尽快给个说法。但李荣浩没消气,又晒出了音著协的邮件继续质问。赵虎律师分析这次侵权有三个关键问题:第一就是明确拒绝后还唱;第二就是商业演出赚钱了;第三是擅自改编还侵犯了改编权和表演权。 如果是故意的侵权加上商业获利又有改编行为的话,那处罚力度可不小。赵虎律师说侵权方得承担停止侵权、赔钱还有消除影响的责任;行政上最高能罚2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牵扯到单依纯和演唱会运营公司两方人,他们得负连带责任。至于要赔多少钱得看具体情况,但一般都在500元到500万元之间。其实这两人以前也有过类似的纠纷。 去年单依纯在《歌手》里把真鼓改成电鼓唱《李白》的时候就被李荣浩吐槽过。业内人士说现在音乐圈里还有个错误认知就是“翻唱默认许可”,很多歌手觉得只要找音著协申请就能唱了,却忘了著作权人有最后决定权。 这次事件就给大家提了个醒:在版权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任何形式的商业使用都必须拿到完整的授权。律师还提醒大家做商业演出翻唱得走这些流程:提前至少30天申请、弄清楚授权范围、签协议付钱、单独拿改编权的授权、还要留着文件备查。 李荣浩在文章里说得很清楚:他今天站出来不是针对单依纯个人,而是希望整个行业能重视版权。网友们也分成两派:有的支持李荣浩维权到底;有的呼吁双方冷静点别闹大了。你怎么看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