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招标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采购的方式多种多样,企业和政府在选择上各有不同的考量。3万元的金额不是必须采用公开招标,虽然公开招标能够将公告贴遍全网,让更多供应商来投标,但大型项目伴随高成本,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和差旅住宿等费用也是必须要支付的。投标方越多,中标的概率就越低,标书费直接烧掉预算。这个时候如果企业需要更快地选择供应商,邀请招标就更适合。邀请招标只向五家以上熟面孔发出邀请,省去了重复的资格审查流程,效率高。这个方式适合技术含量高、后续服务要求苛刻的项目。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公开招标流标的情况,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这种方式直接约谈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竞争性谈判作为非招标采购方式之一也有其门槛和程序要求。政府采购在具体方式上是有规定的。公开招标是主要方式,但也有其他选择。法律规定采购方式的顺序依次是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具体选用哪种方式由采购人自己决定。定点采购适用于一次性金额不超过50万元或急件且已经通过公开招标建立定点库的项目。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流标无人投标或无合格标等情况出现时使用。询价采购适用于标准规格、价格弹性小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快灵项目。单一来源适用于七种情况之一:原项目后续扩建、专有技术无替代等情况。 财政部提醒预算金额大不等于必须公开招标,技术规格统一、价格透明、数量少的项目公开招标反而效率低下;预算小但技术复杂、价格波动大的项目反而应该用公开招标。当自身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的能力不足时宁可不要扩大标额也别硬上公开招标。 74号令落地后非招标采购有了新规矩。要先明确需求再谈价格才能解决需求不清和方式错位等问题。非招标采购不代表低门槛,邀请对象是符合响应资格的供应商但也要平等通知所有参谈方指标变动情况。专家在非招标采购中扮演陪审员角色协助明确需求和给出专业意见还要有法律专家防止合同风险留坑。 多轮谈判并不意味着程序繁琐每一步都有法定节点还要注意公告邀请或书面推荐专家至少来两次等细节同时要注意公示环节产品成本构成和同类项目合同价格等情况都要提交还要让成交价晒在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 基层普遍反映3万元就要公开招标导致投标人“无利不起早”,提高限额标准或分拆项目才是治本之策。 总之企业与政府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来达到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