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在给省政协提案的答复中提到,健康人类遗传物质如胎盘可以用于产业化。与此同时,2005年卫生部也有批复支持这类资源的利用。2020年是个关键节点,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这些都是为了保护和利用好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我国人口众多且多民族,拥有丰富的人类遗传资源,这给生命科学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这次,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缪小平接受采访时提出了推动人类遗传资源在生物医药领域产业化利用的建议。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缪小平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他提交的这份建议。他提到,人类遗传资源分为材料和信息两大类。材料包括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信息则是利用这些材料产生的数据。这些法规主要针对科研用途作出规定,但对产业化应用的指导不足,给产业化进程带来了限制。具体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产业化流程不明。现有法律法规对采集、保藏、利用和对外提供等环节规定详细,但对开发新药、医疗器械或其他商业活动缺乏专门条款规范。审批职能部门不明确,审批流程、所需材料、审批时限等问题都没说清,导致企业开展活动时面临不确定性。二是管理部门间缺乏协调机制。药监部门负责药物审评审批以确保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卫生健康部门则直接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的使用和监管。但两者之间的协调不足。药监部门关注药物质量多,伦理问题少;卫生健康部门无法有效参与监管。药物获批后,生产中使用的人类遗传物质缺乏规范指引,容易引发伦理风险和影响持续生产。针对这些问题,缪小平提出了四点建议:首先设立专门审批部门并细化条款;其次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第三规范样本采集及转移流程;最后建立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