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进行全面规范,切实维护平台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当前,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平台规则制定执行中的问题日益凸显。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指出,平台规则在制定、修改、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偏差,可能导致平台内各主体权利义务失衡。
此前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提出原则性要求,缺乏具体操作规范。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强制"仅退款"、强制开通运费险等突出问题,新办法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
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吕来明表示,"仅退款"和运费险制度本意是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但在实施中出现滥用情况,主要表现为强制执行且不征求平台内经营者意见。
办法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强制商家"仅退款",不得强制开通运费险等非必需增值服务,不得强制商家参加推广促销活动,不得要求商家仅在特定平台经营。
同时禁止平台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包括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平台应承担费用等行为。
在规则透明度方面,办法要求平台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规则,确保商家和消费者能够便利查看和下载。
制定或修改规则时,须公开征求意见并如实记录采纳情况,未采纳意见需说明合理理由。
办法还强化了平台执行规则的程序要求。
当平台对商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时,应告知具体原因和违反的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并提供便捷申诉渠道。
针对恶意投诉索赔行为,办法明确平台在处理交易纠纷时需公平设置各方举证责任。
此外,办法规定平台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须向商家说明计算依据和方法,不得收取过高费用。
在消费者会员权益期间,平台不得通过单方面修改规则方式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
专家认为,该办法在《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网络交易监管实际问题,对平台规则进行细化补充,与现行法律制度形成有效互补,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平台经济生态。
平台治理的关键不在“规则多少”,而在“规则是否公平、是否可理解、是否可执行、是否可救济”。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制度化方式为平台规则划出红线、立起标尺,既回应现实痛点,也为平台经济行稳致远夯实基础。
下一步,唯有各方在依法合规框架下形成共治合力,把规则透明落到细处、把程序公正落到实处,才能让网络交易更有秩序、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