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新的现实挑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技术普及,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结识不良朋辈、沉迷高消费、网络不良信息影响等新问题层出不穷,传统保护机制难以完全适应现状。
福建省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已有三十余年历史,部分规定已不能充分应对当前形势。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省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修订的必要性源于保护工作的深层需求。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指出,为回应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关切,新条例在坚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体系的基础上,紧密衔接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创新性地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个专章。
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要求。
政府保护专章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相关协调机构的职责,使其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角色更加清晰明确,更符合福建省实际情况。
家庭保护的精细化是条例的重要创新。
条例强调从"养"到"育"的升级,要求父母或监护人不仅要提供物质保障,更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
为此,条例设置了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及分级干预帮扶制度,针对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及监护缺失家庭开展风险评估,实施重点帮扶与监护干预。
这一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破解了监护不当、缺失等难题。
实践中,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已探索出"督促监护令"等创新举措,依托社会调查精准识别家庭教育问题,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甚至运用新技术为异地家庭教育指导拓展线上路径,充分体现了制度的实际操作价值。
学校保护条款则进一步细化和延伸。
条例对学校欺凌防控工作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包括明确欺凌行为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要求定期开展专项调查并公布工作联系人,确保教职工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干预、提供帮助并立即报告。
此外,条例还规定未成年学生因合理原因提前到校或延迟离校可留校妥善安置,改变了以往"一关了之"的做法,更加人性化。
同时,条例对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惩戒进行了规范和支持,有利于学校在依法前提下遵循教育规律,培养未成年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
网络保护的专章设置填补了保护体系的空白。
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网络环境中的不良信息、过度消费、隐私泄露等问题日益突出。
条例对电竞酒店、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等新业态进行了针对性规范,明确了相关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
这一举措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条例的施行将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通过明确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各方的保护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条例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等专家普遍认为,相较于其他省份的相关规定,新条例在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学校欺凌防控、网络环保治理等多个方面都具有创新亮点,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依据。
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家庭的希望与社会的未来。
以更完善的地方立法回应新风险新挑战,体现的是治理理念从“事后补救”向“源头预防”的转变。
制度的完善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把协同落到每一次实际行动之中,让每一名未成年人在成长的关键阶段都能获得看得见、触得到、用得上的安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