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重拳出击治理网络"开盒"与"社工库"犯罪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

当前,网络空间中的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问题日益突出,网络"开盒"等新型犯罪形式对公民隐私权和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上工作成效,并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件,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网络"开盒"是指不法分子通过非法获取、整合、发布他人个人隐私信息,进而诱导网民对受害人进行网络暴力和线下骚扰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个现象的出现与互联网信息泄露、跨境犯罪网络的形成密切涉及的。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赵某和成某某伙同境外犯罪分子,利用加密通讯工具通过已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非法获取900余组公民信息,包括户籍、手机号、行踪轨迹、健康生理信息等敏感数据。他们将这些信息混合编辑成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的违法文案,在拥有3万余名成员的网络频道中发布,文案总查看量超过1000万次。这种行为导致被侵害人遭受网络暴力和现实骚扰,其中2名被侵害人因此罹患抑郁症,严重危害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采取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打击措施。一上,通过信息化调查手段锁定境内犯罪嫌疑人,依托电子数据审查室对涉案网络平台进行全量数据固定,客观认定不法行为及其危害后果。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实地走访被侵害人所在地,向网信、工信部门及网络社交媒体平台转递线索,及时封禁涉及网络暴力的账户,有效遏制了违法信息的蔓延。同时,检察机关联合主管部门深挖关联犯罪线索,形成了集群打击、源头治理的效果,共抓获5名关联犯罪嫌疑人。 为继续规范办案标准,检察机关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的意见和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件的法律解释,明确了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这些举措有效指导了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85人,受理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5万人,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1.5万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同比下降63.4%,这反映出司法机关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大幅提升。 在本案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和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各罚金一万元。判决已生效,充分说明了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的严厉制裁。

数字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挑战。最高检的行动展现了司法保护力度,同时也需要技术、法律和公众意识的共同提升,才能有效守护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