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轻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献出了生命。1月21日15时15分,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四级警长袁博琪因公牺牲,年仅31岁。两天前的1月19日晚,他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突遭嫌疑人持刀袭击,身负重伤。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这位优秀的刑侦民警还是永远离开了他深爱的岗位。 袁博琪生于1994年9月3日,籍贯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从参加工作至今的七年间,他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等多个岗位历练,逐步成长为公安基层一线的业务骨干。这位年轻民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同事和领导的认可,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到嘉奖2次,连续3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3年被揭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最佳办案能手"。 在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袁博琪展现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责任担当。他常年奋战在重特大案件侦破工作现场,先后参与2宗涉黑专案和5宗涉恶专案的侦办工作,参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他还主动请缨参与分局"破小案"工作专班并担任小组组长,在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帮助群众追赃挽损中倾注了大量心血。一次次深夜蹲守、一串串缜密侦查,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用汗水和鲜血守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月23日上午,揭阳市云山殡仪馆庄严肃穆。省公安厅领导、揭阳市、榕城区有关领导和干部代表,全市公安民警代表,以及袁博琪生前的亲友共600多人齐聚一堂,怀着沉痛的心情送别这位用生命践行人民警察誓言的时代楷模。这场告别仪式既是对一名优秀民警的深切缅怀,也是对所有坚守在公安工作岗位上的民警的致敬。
31岁的袁博琪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的誓言。他的牺牲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对法治社会的警示。我们缅怀英雄的同时——更要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完善执法保障,让平安成为这座城市的永恒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