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新区:“惩教结合”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这次搞了个新鲜事儿,他们探索了“惩教结合”的执法新模式,说是要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现在大环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各地都在琢磨怎么平衡监管和发展,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这次实践挺有看头。 前两天,他们在处理几起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时,没像以前那样简单立案、直接处罚,反而先把教育引导给做了起来。执法人员跑到企业现场,把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讲得透透的,还把案件进展通报给老板听。最关键的是,他们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企业搞了一场普法宣传。这种把沟通、释法、预警都融进去的做法,把执法从单纯的惩戒变成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企业老板们听了觉得挺认可,事后反馈说通过执法人员的细致讲解和风险警示,他们更清楚自己在用工管理上的毛病在哪儿,也明白了法律红线在哪儿。有老板表态要积极整改,还有的老板表示以后经营会更规范。这其实就是“查处一案、警示一批、规范一行”的效果。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条早就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要公正公开高效便民,还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沂河新区这次就是在落实这个原则。 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看,“惩教结合”有不少好处。一是能帮企业省钱。提前介入、早点预警能让企业早发现早改正,免得因为不懂法或者小错不改惹上大麻烦。二是缓和了监管和企业之间的紧张关系,有利于建立那种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三是从源头减少了劳资纠纷隐患。 当然了,强调教育不代表不要处罚。对于那些故意违法的家伙必须严惩不贷。沂河新区的做法是在不碰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看违法情节轻重和整改态度来灵活运用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得有高水平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沂河新区在劳动保障监察中搞的这个“教育先行、惩教结合”,是基层执法创新的好例子。它符合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也体现了行政机关服务市场主体的转变。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需要更多这种有原则又灵活、既有惩戒又有引导的务实探索。希望各地能从中吸取经验,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稳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