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数据要素的价值充分释放出来,我们现在得在这个方向上下大力气。我国的数字经济正处在深度融合的阶段,数据显示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能突破万亿元,数字产业收入还能增长9%。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专门提到要把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给搞深,健全要素基础制度。 现在数据变成了新型生产要素,它释放的深度和效率直接反映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韧性。这其实是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转向数据驱动的过程。在创新方面,数据的流通和融合催生了新的技术、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市场化配置改革一直在进行。2025年“东数西算”工程会更深入推进,全国八成智算资源会集中在八大枢纽,算力监测调度体系也基本建好了,可监测和可调度的算力分别达到85.7万PF和9.6万PFlops。 国家数据局给全国数标委下了任务,让他们研制了48项国家标准和技术文件。国家还牵头发布了4项国际标准,搞了6个行业应用组进行试点。虽然有了不少成果,但我们也面临不少挑战。比如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这些基础性制度还不完善;全链条技术体系也没完全成熟;各方协作机制也有待加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得构建一个多方协同的创新体系。在制度层面要加快建立结构性分置制度,明确权利框架和规则;要建立统一的分类分级标准和质量标准;还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创新。在技术上要聚焦隐私计算、区块链这些关键技术;要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跟实体经济融合起来;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门槛。 在生态方面要培育多元化的服务商和第三方机构;要建园区和示范基地来促进要素集聚;还要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搞典型应用示范。未来几年尤其是到了2025年这个时间点上,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基本建成了之后登记量能超过13万项。我们要给这些基础制度的完善争取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