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成内容“以假乱真”加速渗透,侵权与欺诈风险叠加 “家里人都分不清是不是我。”近日,演员王劲松公开澄清其形象被盗用制作广告内容——提醒公众辨别真伪。此前——周星驰工作室也提示其人脸存在被滥用风险。随着合成技术从“拼图式造假”升级为“拟真式生成”,从静态图片扩展到视频换脸、换口型、数字人直播等场景,社会对“眼见为实”的信赖被不断冲击。尤其在电商推广、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中,合成内容既可能侵犯个人肖像与名誉,也可能诱发虚假宣传、恶意维权乃至诈骗等问题,危害呈现链条化、规模化特征。 原因:技术红利与规则供给错位,识别、取证与追责存在“空档” 全国政协委员、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认为,合成内容乱象本质上是技术红利与版权规则的碰撞:工具更易得、改编更便捷,但边界意识与合规成本未同步建立,一些人借机篡改、盗用、恶搞,侵害原创与人格权益,最终会反噬行业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钟铮指出,数字人制作与运营门槛持续降低,直播领域的滥用和违规现象增多,带来身份虚假、内容失范、权益纠纷与监管滞后等突出问题,而合成内容的法律定义、权属认定和适用规则仍需更明晰。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表示,在电商场景中,AI生成图片虽提升运营效率,但虚假图片认定标准、处置规则和处罚幅度仍不够清晰,执法实践缺乏统一依据;同时,造假成本低、识别难度大,部分内容即便存在标识要求,仍出现未标识、篡改标识等规避行为。更关键的是,监管部门、平台与技术服务方之间数据不互通、职责不清晰,难以形成贯通“生成—传播—交易—维权”的治理闭环。 影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削弱技术应用的社会信任 在电商领域,部分商家利用合成图片过度渲染效果,造成“图文不符”“货不对板”,引发消费纠纷;少数不法分子还通过伪造商品瑕疵图恶意退款索赔,甚至实施诈骗,增加正常经营主体成本。对内容产业而言,大量“低成本复制、再加工”的侵权传播挤压原创空间,久而久之可能导致创作意愿下降、优质供给减少。对社会治理而言,合成内容若与谣言、敲诈、冒名营销等行为叠加,将放大公共传播风险,影响公众对新技术的总体信任与应用前景。 对策:明确边界、压实责任、技术赋能与协同治理并举 一是完善规则供给,明确合成内容的权利边界与责任链条。围绕肖像权、著作权、商标与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合成内容的合法使用条件、授权形式、侵权认定与惩戒措施,为执法司法提供可操作标准。 二是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高洁建议,电商平台应健全审核机制,对食品、美妆、农产品等重点品类实行强化审核,接入权威检测工具,提高识别准确度;完善信用惩戒体系,将发布虚假合成图片、恶意退款索赔的主体纳入黑名单,推动跨平台联合约束;同时畅通消费者与正当商家维权通道,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提高处置效率。 三是加强数字人直播管理与跨部门协同监管。钟铮提出,应督促商家、平台、工具提供方分别履行内容审核、标识合规、权益保护等义务,完善用户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推动网信、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统一规则、共享数据、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四是以技术对抗技术,推动检测能力与取证机制建设。围绕内容溯源、异常传播识别、标识防篡改等方向,加快研发与应用落地,提升对合成内容的识别、留痕与追踪能力,为事前拦截、事中处置、事后追责提供支撑。 五是强化公众提示与媒介素养教育。通过风险提示、案例解读与消费提醒,提升社会识别能力,降低“被合成”“被代言”等事件造成的二次传播伤害。 前景:从“事后打假”走向“源头规范”,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合成技术正在深刻改变内容生产与商业传播方式,治理思路也应从单点整治转向全链条建设:既要以清晰规则划定边界、形成可预期的合规环境,也要通过协同监管与技术治理降低违法收益、抬高作恶成本。随着标识制度、平台责任与跨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合成内容有望从“无序扩散”走向“可控应用”,让技术创新更好服务产业升级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