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京城澳岛两大豪门的狗血婚里婚外故事讲给你听。有个叫闻听银的娇媚千金小姐,把暴徒权贵资本大佬祝明楼给招惹上了。她在澳岛第一次见到祝明楼的时候,祝明楼是京城祝家最不受宠、也是最不好惹的二爷。不出意外,闻听银将来可能会成为他的嫂嫂。可就在婚礼前夕,未婚夫祝宗礼居然在外面有了女人孩子。闻听银发飙杀到京市,在祝家老宅坐得稳稳当当,手指随便一点就问:“祝明楼,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他回了句:“乐意至极。” 签约那天晚上他说他不接受表面的夫妻关系,她就笑了:“那咱们看谁能耐大,‘做’到让我开心。” 婚后一年多他们就像两个合格的合作伙伴,各自在澳岛和海外折腾得风生水起。 一年后他们在某个地方重逢了。身体先比心灵上了一层关系之后才有羁绊产生。直到三年契约到期那天晚上他为了救她站在血泊里跟人家拼命时她才突然反应过来:“我以为我在选棋子呢,却没看到他早给我布下天罗地网。” 原来这场婚姻根本就不是她设的局而是他在步步为营啊。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那个透明人祝明楼。在祝家要么谁都不放在眼里,要么随时准备掀桌子这种父慈子孝的戏码他连演都不屑演。京圈提起祝家都只知道捧太子爷祝宗礼和小少爷祝昭珩,很少有人提起这个二儿子因为他不好惹大家都不敢惹。这是一个挺腹黑的剧情就是大佬联姻选的不情不愿的女主角非要二公子不可——完全没有长远考虑。 那天在老宅里亲戚们都围坐着的时候闻听银伸出手指先指向旁边的祝昭珩:“我要他。” 当时现场的气氛突然变得很紧张,“大哥读书读傻了。”有人在旁边嘀咕。这个时候周围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闻听银准备看好戏了。 “我要他。”三个字简简单单地被她重复了一遍。 听到这话祝明楼像没事人似的又坐实了椅子身体没有动分毫。 这个时候全场都陷入了沉默大家心里都有不同的想法——这个闻听银真是大胆选了个最难惹的! 这时闻国华的心里肯定是气炸了! 其实闻听银并不是意气用事而是早就打算好了自己要换个未婚夫来着。 至于为什么非要选择祝明楼这个活阎王呢? 后面的剧情还挺有意思——这个家伙居然直接就答应了:“乐意至极。” 而祝远山看着儿子的反应心里也有了计较:把闻家这条线给握牢了以后谁也不怕! 最后在众人的注视下这个脾气怪异的大佬把未婚妻给领走了。 而且他还说了一句话:“走吧,我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