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首都水源地保护进入“更高标准更强协同”阶段 密云水库是首都重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之一,其水源地保护不仅关乎城市供水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也与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城市韧性水平和高质量发展基础紧密相连。
随着国家层面针对特定水库水源地的行政法规《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明确实施时间表,密云水库流域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但在实践层面,跨界流域“上游—下游”“河北—北京”等治理要素交织,源头保护的基础支撑仍需进一步夯实,一体化治理与现行管理体系之间的衔接协同也有提升空间。
原因——流域跨界特性与生态—产业矛盾叠加 一方面,密云水库上游区域涉及北京与河北多地,生态系统连续、污染扩散与风险传导具有流域性特征,单一行政单元的治理措施难以完全覆盖上游源头的系统性问题。
生态保护标准、监管强度、执法尺度、监测口径等方面如存在差异,容易造成治理“边界效应”,影响整体保护成效。
另一方面,水源地核心保护带内仍存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的现实压力。
传统种植模式与面源污染风险、化肥农药使用控制、生态红线约束之间存在矛盾,若缺少稳定的补偿与产业替代路径,基层治理容易面临“管得住、难持续”的掣肘,影响长期保护效能。
影响——事关水安全底线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成色 从安全维度看,水源地生态质量直接关系首都供水稳定与风险防控能力,任何上游输入性污染或突发环境事件,都可能对下游供水系统造成连锁影响。
从发展维度看,密云水库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也是检验京津冀协同发展质量的重要窗口。
跨区域生态共治水平越高,越能以更低的制度摩擦实现公共资源的共同维护,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区域协同的制度优势。
与此同时,若保护政策与民生改善、产业转型衔接不足,可能制约政策落地和公众参与度,影响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综合效果。
对策——以国家公园创建牵引体制创新,以政策工具完善利益机制 黄绵松建议,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进一步抬升密云水库流域保护的战略定位,构建跨区域协同治理共同体,强化流域整体性保护目标下的合作与联动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与区域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其一,完善跨区域工作机制,推动制度化常态化协同。
建议围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合监测、信息通报、执法协作、应急联动等核心环节,进一步健全京冀两地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机制,形成可执行、可评估、可追责的治理闭环,提升协同效率与治理一致性。
其二,以国家公园创建为抓手,探索更高层级的统一管理。
当前,北京正推进“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该国家公园候选区是《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明确的49个候选区之一,也是国家在京津冀地区布局的唯一国家公园,由北京与河北共同创建。
黄绵松提出,可创新密云水库流域保护管理体制,将密云水库上游全流域整体纳入“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管理框架,赋予国家公园级生态保护政策与统一管理体制,推动两地在目标、标准、行动与执法层面实现更高程度统一,进一步凝聚保护合力。
其三,强化政策支持,打通“保护者受益”的激励链条。
针对水源地核心保护带治理与农户生产生活的现实关切,黄绵松建议推动耕地有序退转生态用地,支持农业绿色转型,探索优化对流域内粮食种植面积、单产量、种植结构等考核导向,推动有机种植与绿色农业产业化。
同时,通过退转补偿专项资金、生态管护长期补贴以及配套产业转型扶持政策等,构建“保护—补偿—转型”良性循环,提高政策可持续性与基层参与度,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前景——以法治为基础、以协同为路径,提升水源地治理现代化水平 随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实施在即,密云水库保护将迎来制度体系完善与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窗口期。
面向未来,若能以国家公园创建带动跨区域统一治理,以更精细的标准体系和更顺畅的协同机制压实责任,同时通过稳定的补偿机制和产业转型工具化解“保护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密云水库流域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流域综合治理样本,为超大城市水安全保障、区域协同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强支撑。
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生态、经济、社会等多个维度。
黄绵松委员的建议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既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了顶层设计的完善方向,又从具体操作层面给出了可行的实施路径。
将密云水库上游纳入国家公园、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推进生态补偿制度,这些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在保护首都水源安全的同时,实现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统筹兼顾的思路,对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