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二手房交易后续服务引发的物业纠纷受到关注。莆田市民张女士通过司法拍卖购得城厢区大唐广场一处房产,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公司要求其清偿前业主拖欠的6.12万元费用,包括1.3万元公摊水电费和4.82万元物业费。值得关注的是,这笔欠费累计时间长达17年。纠纷焦点于欠费责任主体的认定。张女士出示的法院拍卖确认文件明确载明,买受人仅承担过户后的有关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也指出,业主变更时原业主欠费应由物业公司依法追偿。尽管如此,物业方仍要求现业主全额承担历史欠款,并在协商期间采取限制门禁权限、停水停电等措施。业内人士认为,此类纠纷多发有多上原因:一是部分物业企业为降低诉讼与追偿成本,倾向将风险转移给现业主;二是房屋交易环节信息披露仍不充分,部分买受人对潜债务缺少预警与核查。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投诉案件中,涉及历史欠费的占比为23.7%,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事件处置过程中,多部门联动调解发挥了作用。城厢区城管执法大队接诉后启动联合调解机制,法院工作人员现场释明相关法律关系。经核实,物业公司存在超越权限实施停水停电的行为。最终在行政部门督导下,双方达成折中方案,由新业主承担50%的公摊费用。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具有警示意义。《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以欠费为由限制业主基本生活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2026年度报告显示,类似侵权行为的调解成功率已提升至81%,但要从源头减少争议,仍需在三上深入完善:建立交易前费用核查机制、明确并规范物业服务边界、健全行业信用约束与惩戒机制。
物业服务直接关系居民的日常生活体验。对企业而言,依法追偿、信息透明,才能减少争议、积累口碑;对业主而言,提前核查、依法维权,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对治理部门而言,完善规则、强化协同,才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收费更清楚、服务更规范、追偿更有序,社区治理才能在法治框架内实现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