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违规穿越案引关注 组织者被拘凸显生态保护红线

问题:通报显示,一些户外活动以“探险”“挑战”为名,突破秦岭核心保护区管理边界,甚至出现付费组织、破坏隔离设施、在封控区域用火等行为。

该案中,组织者在明知禁入规定情况下,带队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剪断隔离铁丝网进入封控区域,计划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等线路穿越至鄠邑区朱雀国家森林公园。

两名参与者因行进较慢与队伍失联后自行下撤出园,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安机关认定相关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秦岭生态保护管理秩序,危及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与风险认知不足并存。

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核心保护区承担着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气候调节等关键功能,管理要求严格,但少数人仍将“越界穿越”视作“经验”或“圈内玩法”,忽视禁入的法定边界与公共安全底线。

二是利益驱动催生“付费带队”灰色链条。

组织者通过社交平台集结人员并收取费用,将公共生态资源异化为牟利工具,诱导参与者形成“交钱即保障”的错误预期。

三是部分线路信息传播与“打卡”心理叠加,推动人群在非开放区域聚集,一旦遇到天气突变、体力不支或通讯受限,极易出现失联走失等险情,救援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扰动。

影响:从生态层面看,擅入核心区、踩踏高山草甸、扰动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会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累积性破坏;野外用火即便使用燃气罐,也存在引燃枯草、引发火情的现实风险,特别是在干燥多风季节,后果难以承受。

从治理层面看,破坏隔离设施与绕开封控管理,削弱了保护区管理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增加巡护、监管与应急处置成本。

从公共安全层面看,违规穿越往往具有夜间行进、路线复杂、气象变化快等特点,参与者一旦失联或受伤,容易导致人员伤亡风险上升,并占用宝贵的应急救援资源。

对策:依法治理是底线。

通报明确,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核心区禁止进入的规定,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核心保护区禁止开展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活动、禁止非法野外用火等条款。

对组织者、参与者分别依法处理,体现了“谁组织谁担责、谁参与谁负责”的导向。

治理层面还需多管齐下:其一,强化源头防控和重点区域巡查,完善隔离设施维护与视频巡检、巡护联动机制,提升对“剪网”“翻越”等破坏行为的发现与取证能力。

其二,针对社交平台组织行为加强线索研判,压实平台对违规活动信息的处置责任,推动对“收费带队入封控区”等明显违法线索的快速核查。

其三,持续开展面向公众的法规普及与风险教育,明确开放区域、审批程序与禁入边界,提供合规户外线路与安全提示,引导“文明户外、合规出行”。

其四,健全责任追究与成本约束,对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火情、人员伤亡的行为依法从严追责,形成震慑。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秦岭保护正由“强调禁止”向“依法治理、系统保护、协同共治”升级。

对违规穿越的治理,既是对生态红线的坚守,也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维护。

未来一段时期,违法违规组织行为可能仍会以更隐蔽方式出现,治理关键在于完善“法律刚性约束+日常精细管理+公众参与监督”的闭环:一方面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让“越界成本”高于“越界收益”;另一方面通过更清晰的开放信息、更便捷的合规选择,让公众户外需求在规则内得到满足,从源头减少冲动型、跟风型违规穿越。

秦岭的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坚守。

这起案件的查处,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制止,也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

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保护秦岭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每一个户外爱好者都应当树立文明出行、合规活动的理念,在享受自然的同时,更要承担起保护自然的责任。

只有当全社会都能够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规,秦岭这道重要的生态屏障才能得到真正的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才能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