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网络空间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检察机关在网络生态治理方面的成果,反映出司法机关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
网络犯罪呈现多样化特征,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报告数据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达18.2万人,涵盖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敲诈、"网络水军"等多种违法犯罪形式。
这些犯罪活动虽然发生在虚拟空间,但其危害具有现实性和广泛性,直接影响网络生态健康和社会风气。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是重点打击对象。
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9万人,体现了对这一高发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受害群体广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巨大,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
跨境电诈犯罪的打击取得突破性进展。
针对缅北白家、明家、魏家、刘家等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残害我国公民的严重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相关部门依法以涉嫌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对285人提起公诉并从严惩处。
这一举措表明,司法机关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已突破地域限制,形成了国际合作的有效机制。
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司法保护的重点。
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142人,办理公益诉讼4456件,充分体现了对公民隐私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其中,北京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林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设立网络群组实施"开盒"的案件,坚决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树立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典范。
商业秘密和数据安全保护日益重要。
报告提及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某半导体公司离职人员向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案件,反映出检察机关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犯罪的重视。
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数据安全犯罪,起诉4739人,体现了对新经济领域的司法规范。
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环保相辅相成。
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58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诉讼权的滥用,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越是技术迭代迅猛,越需要法治定规矩、明边界、强保护。
最高检工作报告释放的明确信号在于:对侵害群众权益、破坏市场秩序、危及安全底线的网络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系统治理。
以更有力的司法保护、更协同的社会共治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才能让数字红利更公平、更安全地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