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法典化”

一部绿色法典,不仅给中国带来了深刻影响,也牵动了世界的目光。作为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这部法律凝聚了中国智慧和担当。编纂这部法典时,中国采用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这个模式既不是简单地把法律汇编起来,也不是重新制定一部完全新的法律。而是从实际出发,把现行相关法律制度中重要的内容纳入法典之中,保留了一些重要的单行法继续施行。这样就形成了法典与单行法并存的格局,既方便了资源管理,又体现了立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这部绿色法典紧密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展开设计。它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都给系统地呈现出来。尤其是在自然资源领域,这部法典设立了专门章节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这不仅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给全面吸收进来,还为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确立了总规矩。这样做既考虑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也体现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双赢的要求。 编纂这部法典时并没有一味追求大而全。由于我国生态环境法律涉及面广、体量大、内容多,“适度法典化”成了必须选择的路径。在编纂过程中把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物种等生态要素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在法典之中。这个过程中也保留了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护法等多部自然资源领域的单行法继续施行。 这种双法源格局不仅给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保障,也对“法治自然”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发展环境深刻变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正处于深水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法治”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从一部部具体法律到统一体系化的“典”,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有了更系统的规则。 立法只是起点,行法才是根本。我们需要把这个凝聚着新时代生态文明智慧的“绿色法典”给真正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盾牌。通过抓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得到保障。“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守护这片富饶的长江流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