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网站最近披露了一个案件,是关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韶山中路证券营业部经纪人肖瑶的。肖瑶是在2026年3月被湖南证监局给开出警示函了。肖瑶在担任经纪人期间,把一批原来的客户全都接下来之后,却把她赚来的佣金提成全都转出去了,还给了那个已经离职的经纪人。这个行为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二条的规矩给违反了。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给肖瑶开个警示函,并把她的违规行为记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里。这个消息是在3月16日由中国经济网报道的。 把原标题翻译过来就是财信证券某营业部经纪人收警示函 转佣金给前经纪人。如果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服,肖瑶可以在接到这个决定书的60天内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在收到决定书的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管是复议还是诉讼期间,那个警示函的处理措施都是不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