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近日通报,"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仅完成了国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且在多个领域实现了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福建经验。
从修复规模看,福建省滨海湿地修复面积达4.5万亩,岸线修复长度达82千米,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达10.3万亩。
这组数据背后是五年来的系统规划和有序推进。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九市一区完成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并印发实施,因地制宜推进45个县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形成了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全省生态修复工作"一盘棋"格局。
这种科学的规划体系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方向指引。
资金投入是生态修复的重要支撑。
五年来,福silon省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8亿元,用于实施16个生态修复项目。
其中,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的"山水工程"成为重点推进项目。
九龙江山水工程今年通过省级整体验收,该工程投资70.95亿元,生态修复面积达561平方千米,治理历史遗留矿山8400亩,充分体现了大手笔、大格局的生态投入。
永定历史遗留矿山示范工程治理面积1.7万亩,为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树立了示范典型。
进入2025年,厦门、平潭、宁德3个海洋项目和海峡西岸泉州湾区域矿山示范工程入选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拟获补助13亿元,生态修复投入力度持续加大。
绿色矿山建设是推进生态修复的重要抓手。
福建省以此为切入点,督促矿业权人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责任,有效改变了传统先开采后修复的被动模式,实现了开采与保护的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全省共47家矿山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其中2025年以来新增6家,矿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生态保护更加主动有效。
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福建省的创新实践得到了广泛认可。
平潭君山片区、莆田"蓝色海湾"等2个项目新入选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福州滨海新城、莆田"蓝色海湾"等2个项目在首届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大赛中获奖。
这些成绩充分体现了福建省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厦门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积累的经验,已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实践"。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是福建省的另一项创新举措。
全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在泉州市全域和其他6个设区市的15个乡镇进行试点,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推动形成良田集中、产业集聚、村庄和生态优美的土地利用格局。
这一做法有效助推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其中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南岸试点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生态修复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面向未来的长期治理。
福建“十四五”提前完成并超额完成目标,说明只要坚持系统观念、项目牵引与制度约束并重,就能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找到更高水平的平衡点。
面向新阶段,把生态修复融入空间治理、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的整体框架,持续把“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将为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