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家暴致残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刑6年

2026年1月12日,河北邢台一起备受关注的家庭暴力案件迎来一审判决。沙河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涛有期徒刑六年。这个判决的作出,标志着一场长达十三年的家暴噩梦终于在法律制止下画上句号。 案件回溯至2022年3月19日凌晨。当时——受害人杨宁宁在家中熟睡——遭到酒后的丈夫周某涛突然施暴。根据沙河市检察院起诉书记载,周某涛先后三次掐住杨宁宁的脖子,其中第一次长达一分多钟。在第二次施暴过程中,周某涛还将杨宁宁的右后脑撞在床头柜上。杨宁宁在遭受暴力过程中多次求救,并用手挠、用脚踹进行自卫。直到杨宁宁称心口疼需要喝药,周某涛才停止殴打。 这次暴力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杨宁宁随后被送往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右侧颈内动脉夹层、同侧脑梗死后遗左侧肢体偏瘫。这意味着杨宁宁从此失去了正常的生活能力,只能依靠轮椅艰难度日,终身残疾成为现实。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并非周某涛第一次对杨宁宁施暴。据媒体此前报道,在两人共同生活的十三年间,周某涛实施家暴达六次之多。每次施暴后,周某涛都采取哭跪的方式向杨宁宁道歉,这种虚伪的悔过成为了家暴循环的温床。受害人一次次选择原谅,却换来了更多的伤害。直到这次致残性的暴力事件发生,才彻底打破了这个恶性循环。 案件的司法处理过程也值得关注。2023年11月,周某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24年1月,案件被移送起诉。2025年11月3日,该案在沙河市法院开庭审理。整个过程充分表明了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视和依法处理的决心。 在审判过程中,杨宁宁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转而要求严惩施暴者。这一选择反映出受害人对法律制止家暴的坚定信心,也表明她认为通过刑事处罚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涛六年有期徒刑,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度。 这起案件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它深刻揭示了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反复性和危害性。许多家暴受害者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忍,而施暴者则因为缺乏有效制止而一次次重复犯罪。这种恶性循环往往导致悲剧的发生。杨宁宁的遭遇提醒全社会,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制止。 同时,这起案件也反映出我国在反家暴领域的法律制度健全。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司法机关对家暴案件的处理也越来越规范和严厉。但从这起案件看,仍需深入加强家暴预防、早期干预和受害者保护工作,防止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