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提出了一个建议,把家暴这种情况排除在离婚冷静期之外,修改民法典,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这个建议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屈旌作为极目新闻评论员表示,方燕的呼吁直击了现实痛点,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她认为,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才是对婚姻最好的尊重和捍卫。家暴不是普通的家庭矛盾,而是违法侵害。受害者需要的不是冷静,而是保护。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然而,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漫长的诉讼过程可能会让他们遭受二次伤害。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指出,目前的民法典并没有把家暴列为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况。即使受害者和对方达成离婚协议,还要等待30天才能办理离婚手续。这期间容易遭到对方反悔、威胁和二次伤害。为了绕过冷静期的限制,受害者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这个过程繁琐且耗时较长。 方燕建议在民政部门进行试点工作,把家暴情况排除在离婚冷静期之外。她认为应该明确证据清单和核验标准,打通数据共享通道。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因为法律程序繁琐而给受害者造成更多伤害。 屈旌认为这个建议非常重要,因为它推动了法律走向精细化和人性化。这个建议并不是要否定离婚冷静期整体上的作用,而是主张在涉及人身安全特殊情况下给予更优先、更敏捷的回应。这需要民政、司法、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和数据共享。 屈旌强调了真正的婚姻稳定应该建立在平等尊重和杜绝暴力的基础上。她呼吁各方合力摁住“家暴拳头”,让正义更快抵达受害者身边。 这个建议得到了很多网友支持,因为它反映了很多人心中对于家暴“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对受害者坚定保护的立场。让法律更有温度就是要给那些身处困境中的人撑起安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