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组合拳遏制“内卷式”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大建设成果完善长效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9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系统阐述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制度架构。

这一举措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市场竞争生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内卷式"竞争是指企业之间陷入的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怪圈。

这种竞争方式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带来市场份额的争夺,但从长期看,危害极为深远。

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信号传导机制,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使企业难以获得可持续的竞争力,同时也阻碍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相悖。

在新发展阶段,这种竞争方式已成为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障碍,亟需从制度层面进行系统整治。

此次发布的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层次分明的治理体系。

从法律层面看,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完善了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规则,将平台经营者强迫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为综合整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这意味着那些通过非理性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约束。

从市场主体管理看,《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通过规范强制注销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体,畅通市场退出渠道,提高市场退出质量和效率。

这一制度创新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让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经营主体整体发展质量提升。

从政府行为规范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涉及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审查责任,防止违规干预市场竞争。

这一举措强化了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确保政策环境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从平台经济治理看,《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对新型垄断风险作出明确提示,赋能平台企业更好识别防范风险。

《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强化主体责任,优化维权服务,推动行业从"内卷竞争"向"质量提升"转变。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则对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减少无序竞争。

从产品质量安全看,《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将成熟的质量管控措施制度化,填补了监管制度空白。

从新兴产业发展看,《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了167项"新三样"领域国家标准研制,通过质量安全、能效能耗等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加强了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中外标准一致性程度,着力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从内外贸融合看,《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倡导各方合理完成"三同"产品认定,通过推进国内外认证衔接融合,打通内外贸多元渠道,减少低质竞争。

这十大制度成果既有强制性规定的约束力,也有指导性文件的引导性,既强化了对内监管,也做好了对外标准衔接,形成了完整的闭环治理体系。

这种系统性、层次性的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建设是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修改《价格法》等基础法律,健全完善规范"内卷式"竞争的法律和政策工具,加强已出台制度标准的宣贯实施,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

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场关乎经济发展质量的持久战。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推出的制度组合拳,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制度体系,体现了治理思路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随着各项措施逐步落实,我国市场将加快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新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这不仅是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进步,更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