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阳创新普法形式 法治宣传融入新春大集惠民生

春节前夕,在人流密集的集市上开展法治宣传,这一创新举措正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落地生根。

1月22日,济阳区总工会以"法治年货迎新春"为主题,深入苟王庄大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原本严肃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贴近生活的实用指南,让广大职工群众在采购年货的同时,也能获得法治"干货"。

当前,春节前后是劳动纠纷高发期。

随着返乡务工人员增加、企业用工调整频繁,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拖欠、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容易集中爆发。

同时,基层职工群众对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认知仍存在不足,许多人对劳动法律条款理解有限,维权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济阳区总工会主动适应群众需求,创新宣传方式,将法治服务从办公室搬到了集市,从被动等待转变为主动出击。

活动现场,工会法律服务队搭建了专业的宣传展台,悬挂醒目的主题横幅,摆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

工作人员围绕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支付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安全生产规范等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面对面"宣讲。

与传统的法律讲座不同,现场工作人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复杂的法律条文,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让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生动、易于理解。

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大大降低了法律知识的理解门槛,使职工群众能够快速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

集市的热闹氛围为法治宣传提供了天然的舞台。

职工群众在采购年货的间隙,纷纷驻足咨询、领取资料,与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

这种融入日常生活场景的宣传方式,相比传统的会议式、讲座式宣传,更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和参与。

据统计,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咨询50余人次,覆盖面广、参与度高。

这一做法体现了基层工会组织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

通过将法治宣传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工会组织有效缩小了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让职工群众能够更便捷地获取法律帮助。

同时,春节前的集中宣传也具有预防性意义,有助于职工群众在新的一年开始前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法治建设的成效,往往体现在群众生活的细微处。

把普法送到大集,把服务送到身边,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

让劳动者在置办年货时也能带走一份“明白账”和“安心感”,既是对权益的守护,也是对社会和谐的夯基。

持续把法治资源下沉、把服务做实做细,才能让公平正义在基层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