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租赁经营下的“责任归属”成为争议焦点 在企业通过租赁、托管等方式调整经营的过程中,如果承租方以公司名义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实践中争议较多。围绕该问题,包头律师张万军结合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指出,追责不能只看工商登记信息或职务头衔,更关键的是谁实际掌控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其对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组织、指挥、参与或放任等事实依据。
企业租赁经营中的刑责认定,既是法律适用问题,也折射出市场经济法治化的推进方向;在维护司法公正与保障商业活力之间实现更精准的平衡,需要立法、司法与市场主体共同推动更清晰、更可执行的规则。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让法律的归法律,让市场的归市场”,或许正是企业治理走向现代化应有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