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底该不该交社保”

2月27日,记者把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的吴天给请来了,就成都发生的一起新茶饮品牌招聘争议聊了聊。吴律师给咱说明了几点事儿。原来,网上曝出了这家品牌的HR和求职者的聊天截图,求职者刚问了试用期和五险一金这些事儿,HR那边就显得特别激动。官方后来回应说是误会,人家已经道歉取得谅解了。但大家对“试用期到底该不该交社保”,还有求职者问自己的权益合不合理这两件事,还在那儿争论得热火朝天。吴律师觉得,劳动者问工资、工作时间、社保和试用期这些具体条件,本来就是合情合理的权利,公司不能因为你问了就给你脸色看。至于交社保这块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说得挺清楚,只要员工一上班,公司就得在30天内给办登记。试用期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啊,只要签了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交社保。那些觉得试用期不用交社保的说法,都是职场里的老毛病。有些企业把“没正式录用”和试用期混为一谈了,其实不管是不是正式的,只要干活了就得交。 说到招聘时那些不好听的话,吴律师也解释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名誉权受保护呢。要是HR说了侮辱人的话,那可能就是侵犯了名誉权。具体责任还得看实际情况来定。 现在好多店都是加盟模式开的,在法律上总部和加盟店是分开的主体。按理说是谁侵权谁负责。可大伙儿看问题往往从整体上看终端门店的行为就是品牌形象的一部分。 业内人士说大家现在维权意识强了,用工合规成了雷池不能碰。特别是连锁品牌要扩张的时候,如果后端管理像话术培训、社保政策这些没搞好,特别容易出事儿。吴律师还提醒大伙碰到这种事儿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是涉及到了人格权受损,也可以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