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的一个午后,上海松江某小区发生一起邻里冲突;经过近一年的审查,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徐某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由此画上句号。该案的办理,也表明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事件缘于一场日常小纠纷。住在二楼的徐某某冲洗窗台时,水滴溅到一楼邻居康某的阳台。由于两家长期有矛盾,这个插曲迅速点燃争执。康某不仅当面质问——还情绪失控——跑到二楼踹开徐某某家的防盗门,闯入客厅对徐某某实施殴打。邻里争端由此升级为刑事案件。 从表面看,案件指向故意伤害。徐某某持菜刀砍伤康某头部,致其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随后对康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以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看守所里,徐某某多次申辩:“他闯进我家里打我,我只是想保护自己,这有错吗?”这句话也直指案件争议焦点。 承办检察官杨建审查案卷时,注意到一段关键的47秒楼道监控视频。视频未拍到屋内画面,但清晰记录了案发时的声音。经反复比对,一条较为完整的经过逐渐清晰:先是踹门声,随后传来徐某某的尖叫以及“住手”的呵斥;短暂争执后,徐某某再次惊呼“打人了”。这段音频信息显示,康某在被李某拉开后并未停止侵害,而是继续对徐某某实施暴力行为。
法治不仅要惩治不法侵害,更要保护合法权利。当入户施暴突破公共秩序和家庭安全底线——法律需要给出明确回应——司法也应作出准确判断:不让施暴者得利,也不让正当防卫者寒心。唯有以证据还原事实、以规则把握尺度,才能让“遇险可防、出手有度”的共识更稳固,并为基层治理与公共安全提供更可靠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