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而不审”的老黄历

1月7日那天,西宁中院搞了个大新闻,第一次用了“3+4”的七人合议庭来审重大刑事案件。这种模式把3个专业法官和4个人民陪审员凑一块儿,直接搬进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现场。法庭是在1月7日上午开庭的,那是被告人赵某某的故意杀人案。这个案子本来就很劲爆,说的是赵某某把人杀了还分尸埋了。检方拿出来一大堆物证、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这些东西。被告方也没闲着,赵某某和他的律师在现场使劲质证,把话都说了个透,最后赵某某也作了最后陈述。 这七人合议庭不光是凑人数这么简单。它真正把质证、认证、辩论这些环节都放到聚光灯底下了。陪审员们不是光在那儿坐着听,他们全程参与调查事实和讨论法律适用,投票的时候有话语权。这样一来,以前那种“陪而不审”的老黄历就彻底翻篇了。西宁中院这回实践了《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给重大刑事案件用了这种配置,不光是咱们青海的一个样本,也是给同类案件提供了一个能照做的参考。 这个新的审理模式让法官和陪审员在庭审中心地位更加突出。大家都在那儿面对面较量,证据链条必须经得起考验。既体现了司法责任制的深化,也推进了司法民主化。通过把专业的法律判断跟群众的视角结合起来,既守住了法律的权威,又拉近了跟老百姓的距离。这就好比把公正给大伙摆到了桌面上,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对于平安青海、法治青海来说,这可是非常生动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