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欠账依然突出。2021年专项核查显示,亟待治理的废弃矿山面积超过630万亩,这些区域普遍存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隐患等生态风险,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针对治理难题,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在“十四五”初期出台专项《行动计划》,首次建立全国统一的修复标准体系。各地随后跟进:31个省级行政区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20多个省份出台配套地方性法规。河北探索“光伏+修复”推动土地再利用;江西推进“矿山公园”建设带动生态旅游;山西应用微生物修复技术提升效率,形成各具特点的治理路径。治理成效不仅体现在数字上——累计修复335万亩,约相当于1.5个深圳市域面积——也体现在综合效益的持续释放。监测数据显示,完成修复区域植被覆盖率平均提高46%,水土流失量减少72%;涉及的产业投资超过80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2万个。内蒙古一处铁矿区转型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后,周边居民人均年增收约4000元。专家认为,任务超额完成主要得益于三上进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更精准,社会资本参与机制更完善,以及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实现全过程监管。但同时也存在难点,例如部分高原矿区修复成本较高,极端气候对修复效果的稳定性带来影响。据悉,自然资源部正编制新一轮修复规划,拟将治理范围延伸至海洋矿区,并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责机制。随着“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深入落实,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正由单点治理转向更强的区域统筹。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的超额完成表明,通过科学规划、制度完善、技术进步与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矿山修复可以取得实效。面向下一阶段,仍需持续加大投入、优化机制,推进剩余300多万亩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深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