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方做的事儿可是双重违法

官方通报显示,一处地下暗河疑似被附近的养猪场给污染了。这件事的性质相当严重,牵涉到不少法律责任。搞污染的人(养殖场老板或者责任人),不但要在刑事、民事、行政上受到处理,监管不力的部门也逃不掉。污染方做的事儿可是双重违法。一是涉嫌侵犯了环境权,违反了《民法典》,损害了生态环境还有老百姓的健康。二是行政违规,违背了《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属于偷偷排放、逃避检查的坏行为。法律责任可不止一种。刑事责任方面,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最高能判七年有期徒刑,还要罚钱。如果还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罪名可能还更多。行政责任方面,环保部门可以让养猪场停产整顿甚至关门,而且罚款能达到10万到100万元这么多。对于直接负责的人,还能拘留10到15天。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少。要承担修复费用,要是修不好得赔钱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永久性损害。对于受损的居民和企业,也要赔偿财产损失还有人身伤害。官方通报后,得启动联合调查,弄清楚污染源是从哪里来的、是怎么走的、影响范围有多大,还得采取措施防止伤害继续扩大。然后依法处理并公布结果。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企业要是想发展得有底线,得把治污设施用到位,不能偷排漏排。相关部门也得强硬起来加强监管巡查和技术监控。鼓励大家参与监督举报才能形成合力。用环境换发展迟早得吃苦头,只有让企业、政府还有公众都负起责任才能守住底线。